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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软文营销限制策略的处罚及整改

日期:2017-07-14 18:06|编辑: SGAO| 浏览: | 评论:

  通知总述:关于大医疗行业软文营销限制策略的处罚及整改再次强调通知

  具体内容:一、背景:

  鉴于5月9日已下发过针对大医疗行业软文营销限制策略的整改通知,限制大医疗行业的软文营销形式,该形式多利用线下交流进行非法推广,行为隐蔽且风险不可控。为降低百度的推广风险,需针对策略限制内容、整改期限及处罚策略进行再次强调和肃清,现对A类策略非法推广形式类升级如下:

  二、策略内容:

  1.非法推广形式类:指根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对客户的推广形式或样式进行要求或限制。禁止大医疗行业(包括一类、二类、三类医疗行业)的物料涉及"个人,方法分享""朋友圈疯传""本人亲历"等词汇;禁止大医疗行业(包括一类、二类、三类医疗行业)落地页使用单一页面形式且无产品介绍的软文推广。软文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模仿微信文章、博客、论坛、问答、贴吧、SNS社区等形式,以分享亲身经验、现身说法等形式做广告,在文章内部或回复的内容中引导添加某一联系方式或引导网民留下联系方式。大医疗行业物料指向落地页页面建设必须完整,且须在页面明显位置上方有关于公司、商品信息详细的介绍。

尊重原创 SEM优化网 www.semyouhua.com



  2. 涉及定义:

  大医疗行业:所有与医疗相关行业统称为大医疗行业

  一类医疗行业:医疗机构,《百度推广客户全行业收取资质标准附录一:B类行业分类表》中需提交"医疗执业许可证"为可选资质的客户

  二类医疗行业:隶属百度大医疗行业范畴,不需提交"医疗执业许可证"为可选资质的客户类型

  三类医疗行业:隶属百度大医疗行业范畴,不需提交"医疗执业许可证"为可选资质,不需要提交"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客户类型

  一类医疗行业医疗机构类

  计划生育服务(涉及医疗机构)

  戒毒机构类

  涉及手术方式的美容医院 (包括纹眉、纹唇等)

  二类医疗行业医疗药品销售

  药品生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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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研究、药品研发类用户

  药品信息类

  医疗器械及相关器械

  假肢及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类

  保健品类

  兽药生产销售类

  兽药信息平台类

  三类医疗行业非手术方式美容机构

  一、二类医疗行业平台类客户(推广物料仅涉及平台自身)

  二类医疗行业生产、研发类客户(推广物料仅涉及自身)

  体检类客户(推广物料仅涉及自身)

  纹身(仅包括单的一纹身业务,洗纹身属于一类医疗)

  三、整改要求:

  a. 物料禁止。禁止涉及大医疗行业(包括一类、二类、三类医疗行业)的物料涉及"个人,方法分享""朋友圈疯传""本人亲历"等词汇。 本文来自 SEM优化网 www.semyouhua.com

  b. 落地页禁止。禁止涉及大医疗行业(包括一类、二类、三类医疗行业)落地页使用单一页面形式且无产品介绍的软文推广。软文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采用模仿微信文章、博客、论坛、问答、贴吧、SNS社区等形式,以分享亲身经验、现身说法等形式做广告,在文章内部或回复的内容中引导添加某一联系方式或引导网民留下联系方式。

  c. 期望页面形式。落地页页面建设必须完整,且须在页面明显位置上方有关于公司、商品信息详细的介绍。完整页面建设是指:物料推广落地页应当保证在原有网站结构内,不得以单一页面形式推广,即物料推广落地页应包括产品名称、公司名称,公司、产品详细介绍及联系方式,其网站各页面应建设完整,且子页面可以正常访问,无死链。

  四、整改时间:

  即日起至7月30日 本文来自 SEM优化网 www.semyouhua.com

  五、处罚策略:

  整改期间暂不对页面、物料进行拒绝或处罚,逾期仍未未整改,自17年7月31日0:00起将对客户按照《百度推广违规判定规则及处理办法》A类非法推广形式类进行处罚。 (微信公众号:gmwlyx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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